“浙江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11月开发运行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目前,纳入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管理的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达到3.9万家,各类速测室以及主体自检室共上传定性检测数据170万条,生产的农产品已实现可追溯管理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万多家。全省85个涉农县中,64个县已经创建完成可追溯县,占比75%。”

  这是记者从6月20日在杭州召开的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年度大会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当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丁世明,省政府副秘书长陆建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志泉代表专家委向大会通报了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打算。

  陆建强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强化“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研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农产品、食品追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要抓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浙江省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制度,重点解决各环节编码信息不统一、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同时,要抓体系互动,统筹规划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跨部门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实现追溯体系建设目标和正常运行。另外,要抓企业主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强化激励和督导措施,让广大企业真正参与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当天,会议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为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拿大、新西兰食品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领导、专家分别介绍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嘉宾访谈环节,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省食安办副主任(兼)、省农业厅副厅长张火法,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孟裕,围绕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87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流通量占全省食用农产品消费量的70%左右。也就是说,老百姓吃的农产品大部分出自农批市场。下一步,浙江省将出台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平台建设和浙江省放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同时,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口食品溯源平台覆盖面,各部门将加强协作,强化数据互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